校人字〔2021〕41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附件)工作安排,现就第十四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12月1日之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方可申报(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
2.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3.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后申请。
5.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二、资助标准
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于3月30日前系统在线提交。所有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填报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申请人若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需求,可于3月3日后电话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报送电子材料
1.系统在线生成《申请书》PDF电子文档,连同科研成果材料扫描件,3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各流动站所在学院,并抄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箱postdoc@pzhancn.com(文件名:姓名+流动站所在单位+申报一级学科)。
(四)校内推荐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中规定的推荐比例,学校组织各流动站所在单位进行择优推荐,具体推荐程序及名额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采取专家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获资助博士后的经验分享,若合作导师与同行专家能对《申请书》的撰写进行指导,将有效提高申报成功率。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一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填写投送学科时,一级学科须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须保持一致。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项目信息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资助资格。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21年6月上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5.基金评审工作安排、评审指标及经费使用管理等详情可查阅附件。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pzhancn.com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