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1〕51 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工作安排,为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021年度全国范围计划资助500人左右。
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见附件2)。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须自主联系我校申报学科及所在中层单位,并获得合作导师和中层单位推荐。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在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在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我校在站博士后也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于2月1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二)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 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附件2)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 100人、外籍博士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各中层单位应充分发挥已经引进的海外人才及知名学者的辐射宣传作用,与海外高水平青年人才建立联系,挖掘动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2.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面向各中层单位、合作导师和申请人提供全过程的政策咨询和讲解。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postdoc@pzhancn.com
附件:1.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1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和排名前30高校名单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