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9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开展校本部正科级领导岗位组织调整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参加组织调整人员应为校本部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享受正科级职务职责津贴)人员;
2.参加组织调整人员仅能申报本单位的正科级岗位。
二、聘任条件
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个人申报
各中层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科级岗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享受正科级职务职责津贴)人员向本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报名。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岗位所在单位“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年龄、任职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等影响聘任的相关事项。
3.酝酿拟聘人选
岗位所在单位“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根据申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充分酝酿并初步提出拟聘人选。机关各部门酝酿并提出的拟聘人选应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
4.确定拟聘人选
岗位所在单位“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时,“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到会。成员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或者弃权票,但不得另提名他人。同意票超过“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全体成员的1/2方为通过。正式投票一次有效,缺席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得补投票。
5.审批任命
各中层单位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聘任的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要进行任前谈话。谈话记录需存档备查。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应于2018年5月9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学院管理的科研机构可由学院统一制定工作方案。
2.各单位应于5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正科级领导岗位组织调整工作。确定拟聘人选后,所在单位填写《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3)和《2018年科级干部聘任组织调整环节正科级岗位调整情况一览表》(附件4),于5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dongjie@pzhancn.com。
各单位在组织调整过程中如出现特殊事项需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的,应在一览表中明确标出并附具体情况说明或报告。说明或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机关各单位需由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3.5月14日之后,学校统一开展空缺的正科级岗位公开竞聘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在组织调整环节中,各单位要严明纪律,公平公正,高标准、高质量、扎实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顾冬捷
联系电话:0431-85155388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35室
附件:
1.科级岗位自荐报名表
2.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模板
3.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
4.2018年科级干部聘任组织调整环节正科级岗位调整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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